开放申报中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发展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制造业发展,包括推动企业上规模、支持工业企业扩产能、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发展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 支持工业能效“领跑者”示范、支持制造业规范公告示范共七个项目内容。项目一经审核通过后,最高将获得4000万元资助。《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2023-03-06 | 区级 技术创新 资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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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作者:admin 1900-01-20 03:25:59652
授予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在德国,可申请的专利保护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德国发明专利已申请取得,需要通过实质审查以确定是否能授予权利。德国发明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由德国专利商标局负责,因此能否获得德国外观设计专利还需要满

  授予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在德国,可申请的专利保护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德国发明专利已申请取得,需要通过实质审查以确定是否能授予权利。德国发明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由德国专利商标局负责,因此能否获得德国外观设计专利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让我们来一起详细了解。
授予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德国的外观设计指的是对一个完整产品或其一部分的平面或者立体的外观形式,该外观形式尤其通过产品本身或者其装饰件的线条、轮廓、色彩、构造、表面结构或材料的特征表现进行的保护。
 
  一、外观设计授权的条件
 
  1.只有新颖的、独创的外观设计,才受本法保护。
 
  2.在登记日前没有相同外观设计被公开的,该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特征上仅有不重要的细节差别的,视为相同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一个有见识的使用者对申请日之前公开的其他外观设计的总体印象,不同于对该外观设计的总体印象,该外观设计具有独创性。在判断独创性时,应考虑设计者在进行这一设计时所具有的创造自由程度。
 
  二、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1.下述情形,不给予外观设计保护:
 
  ①仅由产品技术特征所限定的产品之外形特征;
 
  ②产品之外形特征,必须以其确定的形状和维度加以复制,以确保包含或者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可以被机械地连接、放置进、挨着或者环绕另一个产品,并使每个产品能够运行其功能的;
 
  ③与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相违背的外观设计;
 
  ④构成对巴黎公约第6条所列举的标识,或者对其他有公共利益的标识、徽章或者符号的滥用的。
 
  2.第1款第②项中的外形特征,若是服务于在一个模型系统内可相互替换的产品之组合和连接的,不应排除外观设计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