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报中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发展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制造业发展,包括推动企业上规模、支持工业企业扩产能、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发展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 支持工业能效“领跑者”示范、支持制造业规范公告示范共七个项目内容。项目一经审核通过后,最高将获得4000万元资助。《查看全文》

发布时间:2023-03-06 | 区级 技术创新 资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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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的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作者:admin 1900-01-20 02:00:55607
专利转让的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专利权的转让需要根据合同的签订,最终交至知识产权局,那么专利权的转让生效时间段到指的是个时间点开始呢? 专利转让的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专利权转让何时生效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转让的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专利权的转让需要根据合同的签订,最终交至知识产权局,那么专利权的转让生效时间段到指的是个时间点开始呢?
专利转让的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专利转让的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专利权转让何时生效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转让的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
 
  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合同受让方并不能成为新的专利权人。
 
  但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专利法对此规定得不明确,这两种看法均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无论采用哪种观点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如果不经过登记和公告,专利权不会发生真正的移转,受让方也不可能真正享有专利权。这一点,专利权转让的当事人(尤其是受让方)应特别予以注意。
 
  由于登记和公告并列成为转让生效的条件,而实践中公告又往往滞后于登记,则在当事人履行了登记手续后,在尚未公告前,仍不能发生专利权的转移。针对这两个问题,经过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正后的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我们从而明确了登记是专利权转让生效的条件。经过登记后,专利权即发生移转。而公告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专利权的状态所进行的工作,对于权利的转让不具有效力。当然,公众还可以查阅有关登记薄以及时了解专利权的法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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